明筝的缘故,数不清的粉丝跑来攻击官博,官博皮下的小姐姐看着一刷新就冒出来几十条问候她全家的话,哭丧着脸看向公关部经理:“老大,我快的是真的!
大家奔走相告,恨不得将明筝和与她签约的启明娱乐钉在耻辱柱上。
什么,启明娱乐罪不至此?
能和明筝签约它能是什么好人?
[之前就想说了,启明娱乐在娱乐圈口碑也不行吧?果然天下乌鸦一般黑。
[还是晨星娱乐好啊,艺人签约就应该签晨星才对。
这时,夜晚十二点,网友正是吃瓜吃到兴奋的时间,启明娱乐终于回复了。
[启明娱乐官方微博:明筝与我司签约的事完全合法合规。
只有短短一句话,吃瓜群众一时被这简短的话弄懵了,很快注意到这条微博还配了九张图。
大家下意识点进去,才发现竟然是签约合同,图上字太多,不懂法的人看不明白,但微博上人才众多,很快评论区就有懂法的人直接将重点提炼了出来。
[我靠!第一次看到艺人和经济公司的合约,经济公司也太黑了吧,抽成要抽八成,一签就签二十年,几乎将一个艺人耗死了,最最重要的来了,它还有个潜规则,大家可能看不明白,我给大家简单解释一下,如果你在合约两年之内没办法赚到五千万,就要接受公司安排的酒局,这不逼着人去陪酒吗?
[同学法的表示楼上没说错,这是启明的合同吗?它将这样的合同摆出来不想活了吗?艺人完全可以告它了啊。
[这种处处是陷阱的合同根本就不能成立吧?支持艺人告经济公司,太坑了!
[大家仔细看清楚!签约方是明筝和晨星娱乐啊!!
从明筝把她和晨星的合同发给陈普后,陈普就立马发给了自家公司的律师,等的就是现在这个局面。
公关部等了好久,终于找到事干,在官博发出了这条微博后,立即将关键词#明筝晨星合同#这个词条买上了热搜!
与此同时,默默关注着这场闹剧中的其中一人,登上了自己的微博,发出了这样一条微博。
[苏将离v:一个人的二十年。
他的微博认证为晨星娱乐签约艺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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