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14章 证据齐全_神医张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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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基虽然按时清理完毕,但是曹忠成并没有按时拉来毛石。如此这样连续六天,天天如此。都是清理完以后因为没有毛石回填,而造成塌方。直到第七天他才把毛石运到。并填上了基础。

  后来打完地梁就开始砌砖。因为他让我给他找专业的砌砖瓦将,而这些瓦将是一天一结钱,其价格是砌一块砖要三分钱。当时我问曹忠成要钱给瓦将开资,

  当时曹忠成和胡丽娟提出,必须头一天写收据,第二天给钱。所以他就让我先给他老婆胡丽娟写一个收据,今天瓦将一共砌了三万砖,三分钱一块,一共是900元钱。

  第二天瓦将砌了三万二千块砖,三分钱一块,那就是960元钱。如此这样瓦将一共砌了二十四天砖。这个曹忠成让我给他老婆写下二十四张收据,但是胡丽娟就给了我二十二次钱。后来一天是九百九十九元钱,共有两天曹忠成,和胡丽娟让我写完收据,并没有给我钱。

  后来我又给他找瓦匠抹灰,他都没有给钱。就连我给他介绍的木匠,大白工,水暖工,画工,做假山的,都在克扣他们的工资。

  后来我多次向他讨要工人的工资未果。后来只好将他诉讼到法院。但是没有想到的是,他找关系托门子,让宝塔县人民法院,经济审判庭的吕黑心,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,驳回了我的起诉。

  陈诉人:武所为

  1986年10月5日。

  证明材料

  1985年7月9日下午16点许,我去曹忠成山庄去要钱,看到曹忠成让吴青峰,李四,宝光等四人将给他家山庄画画的内蒙古人温度用石头砸死,然后用一条化肥袋子装死人,沉入水库西北方向。

  证明人:武所为

  1985年7月9日23点。

  张鹏看到这里,已经恨得牙根疼。此时听到山庄门口,七彩祥云要咬人的动静,

  张鹏赶紧走了出来。看暗探正在门口,和七彩祥云对视。

  张鹏喊了句:“七彩祥云退下。”

  只见暗探把几张照片和一封信交给张鹏,笑着说:“张总,我任务完成了,我回去了。”说完转身走了。

  张鹏拿着照片和信纸回到屋,看了一下照片,只见照片上显示的是。一张老路面,第二张尺寸的宽度是3.8米。

  张鹏知道现在的路面是3.8米,而修路的合同是宽5米。比合同少建1.2米宽。

  第三张照片显示的是石头23公分厚。而合同是60公分厚。

  第四张黑路面3公分。

  按照合同应该是5/6公分。

  信纸上写着:

  证明:此路段宽应该是五米。可是曹忠成建成3.8米。铺石头基石规定60公分,曹忠成铺石头基石为23到25公分厚。黑路面合同5/6公分,曹忠成建3公分。

  另外还有一份胡丽娟的证明:

  证明

  为了干这条路段,我们家通过孙俊给李显灵拿钱20万,并承诺等钱拨下来,给他再拿80万。

  证明人:胡丽娟(曹忠成老婆)

  1986年10月6日傍晚。

  要知后事如何,请看下集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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