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45章 分了家真很轻松_火红年代,我在陕北当知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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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小川确实又给了自己半年的生活费。

  叶小曼想了想

  最终还是蔫头耷脑的回道,“哎!算了,我还是在家里搭伙吃饭吧...我看爸,他也怪可怜的。”

  可怜??

  可怜之人,必有可恨之处!

  他叶国栋,但凡稍微称点职,何至于让自己的亲生儿子,被迫远走他乡?

  又何至于让自己的亲生闺女、在眼皮子底下,大冬天的,一个人负责洗一大家人的衣服??

  就他那做派?

  说老实话。

  真不能用‘窝囊’两个字去形容了,那简直就是........无能!

  无能到连一个男人、一个父亲最、最基本的责任都没尽到

  “唉...”

  叶小川暗暗叹口气。

  自己倒是可以和叶国栋,和朱翠萍一刀两断,而且还断得非常的干脆。

  但小曼毕竟还小,她重亲情。

  加上她过完年就要开始上学,今年就要面临着中考了。

  平常叶小曼生活在四九城里,天天得上学,放学也得回家。

  这种情况下。

  她又怎么可能和自己的亲生父亲,不往来、不聚会呢?

  既然小曼愿意继续和朱翠萍他们搭伙吃饭,那就随她去吧

  反正叶小曼有自己的口粮、她兜里又有充足的现金,以后她在家里的腰板,绝对是能硬起来的!按照叶小川的猜想。

  以后叶小曼回家吃饭,朱翠萍多半会像职工食堂、对待那些前来打饭的职工那样:

  小曼给多少钱的菜金,她就给小曼准备什么样的伙食标准。

  这样...其实,也挺好。

  公平买卖,谁也不用再藏着掖着的。

  要是朱翠萍敢像以前那样、继续亏待叶小曼的话?

  叶小川已经给自家妹妹说过了:那你就到对面刘三姨家里去搭伙,她老家是四川的,伙食标准一向不错。

  不就是多给点钱和口粮吗?

  人家刘三姨和朱翠萍不一样,为人大气,更重要的是叶小曼去搭伙,刘三姨也不会吃亏。

  人多好做饭,不就多一双筷子的事?

  既能帮衬到别人,而且叶小曼出手大方,刘三姨又何乐而不为呢?

  如果叶小曼出于自个儿的原因,怕给人家添麻烦,有点不好意思?

  那就直接吃馆子!

  如果天天顿顿吃管子的话。

  节约一点,算下来,一个月也就30来块钱。

  而且小曼马上都快初中毕业了,按照她的成绩来看,估计是考不上高中的,更考不上职高。

  到时候。

  叶小川会想方设法的帮妹妹安排一份工作,好避让她和自己一样,落得个下乡插队的命运。

  这么一算下来。

  就算叶小曼天天去吃馆子,顶大也就是吃个半年时间。

  总共不到200块而已...这点钱,叶小川真还不放在眼里。

  倒腾一次粮食,不就出来了?

  叶小川并不稀罕叶国栋那份廉价的亲情。

  自己穿越而来,可以继承前身的记忆,但未必能继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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