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九章 刀剑为灵,群雀吞鹰_我有一座江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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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出一声讥笑。

  “小麻雀也能咬死白头鹰。”

  “更何况,还是一群羽翼尚未丰满的雏鹰。”

  那声音笑着回应,言语间未见半分慌乱。

  少年皱了皱眉,心头隐有不安。

  显而易见,对方的从容淡定有些出人意料。

  更像是早有预谋,又或者说,这些鹰隼状怪物本就是可有可无,而非致命手段。

  “臭小子,你快看!”

  身后忽然传来一道惊呼。

  少年转过头去,只见灰耗子满面惊恐,目光直勾勾看向前方不远处。

  “活……活了!”

  少年一愣,疑惑道:“什么活了?”

  “血雾!是血雾!”

  “血雾里有东西!”

  少年循着灰耗子手臂所指的方向望去,果见一团血雾漂浮在半空,似乎刚刚被器灵斩落在地,隐约可嗅到丝丝腥气。

  “哪来的东西?”

  “耗子哥,我看你是……”

  话音未落,戛然而止。

  少年双眼瞪得老大,惊色满溢。

  眼前那血雾悬而不散,停滞半晌,竟化作一只只微不可查的带翅红虫,朝着四面八方飞去。

  其中一股偶然间触碰到运货马匹,竟燃起熊熊大火,顷刻间化为灰烬,不留任何痕迹。

  少年骇然低下头去,看向下方青石大路。

  果不其然,原本残骸遍布的地面,此刻空无一物,甚至不见半点血污。

  不计其数的血红小虫飞舞升空,四处乱撞,看似漫无目的,又似乎有迹可循。

  “器灵,变!”

  宋如海目光微凝,早已发觉出其中异样。

  庞大身影顿时动作一滞,手中刀剑逐渐消散,双拳紧握,攻势骤停。

  “吼~”

  又是一声低沉怒吼。

  法阵中人双手结印,速度尤胜一筹,却明显更为吃力。

  “以血点睛!”

  宋如海率先咬破中指,鲜血喷涌而出,却并未四处飞溅,而是绕着身前兵刃转了半圈,径直奔向上方庞然大物。

  余下众人纷纷效仿而为,无数道血光包裹着雄浑真元融入巨灵体内。

  瞬息之间,巨灵猛地睁开双眼,血气翻涌,光芒闪烁。

  “杀!”

  凛冽杀意骤然升腾而起,磅礴不绝。

  巨灵身躯随之激增数倍,方才体型硕大的鹰隼状怪物,此刻在其眼中,不过如同飞蛾般渺小。

  “燃!”

  一声断喝,巨灵双掌摊开,两条火线爆射而出,焰色冷冽,如霜似雪。

  所到之处,红虫避而不及,尽数化为灰烬。

  “果然有效!”

  少年长长出了口气,心中巨石轰然落地。

  “哦?”

  “这器灵法阵何时有了这般威能?”

  那声音颇为震惊,显然出乎意料之外。

  “看来这些日子,秦家也并非一无所获嘛。”

  “怎么,眼看着这些小麻雀化为飞灰,阁下仍旧无动于衷吗?”

  时至此刻,鹰隼状怪物早已消失殆尽。

  余下漫天红虫,虽尚有一部分未被巨灵冷焰灼烧炙烤,却难敌少年等人手中施展的各路招式,败下阵来已成定局。

  “想要老夫亲自出手?”

  那声音古怪笑了笑,冷冷开口道。

  “恐怕是没有这个机会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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