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才录的小样,巴图的眼睛唰的亮了起来。
监听耳机是给录音师用的,要比歌手录音用的耳机更高级。
歌手录音用的耳机属于高保真耳机,而监听耳机则属于全保真耳机。
它能听到最为接近真实的、未加任何修饰的音质。
从耳机中听自己的演奏和边演奏边听完全是两个概念,巴图不敢相信耳机中这首虽然不完整,却已经吊打了乐坛一半摇滚乐队的歌居然是自己参与演奏的。
“哇靠啊!曹吾你唱得真好!这歌太爽了!”巴图尽情的晃着脑袋,突然懊恼的拍了下脑袋,不甘道:“这里我节奏乱了,哎呀!这里也慢了半拍……”
和曹吾相比,他鼓的水平当然差了些,尤其是放在一起对比的时候。
鼓是一首歌节奏的根基,鼓的节奏一乱,大多数水平不够的吉他都会跟着乱。
但小样中,曹吾的心中仿佛有一台节拍器一般,任凭巴图小错误不断,他自是岿然不动,节奏稳极了稳极了。
巴图越听越别扭,一把扯下耳机,他拉着曹吾道:“不行不行,再给我一次机会,咱们重录一遍,这次我保证不犯错!”
曹吾没有动,他笑道:“别了,你看看都几点,咱们作业还没写呢!明天再说吧!”
巴图有些恋恋不舍,但也知道轻重缓急,他砸了下手背,叹道:“我真笨!老是犯错。”
“已经很不错了,你才练了半个小时而已。”曹吾安慰他道。
“可你就不犯错啊!你的吉他比我的鼓难多了。”
“你忘了这歌是谁写的了?”
“也是。”巴图咂了咂嘴,好奇问道:“哎对了,你的吉他什么时候弹得这么好了?还会写歌了?”
“其实我是个天才,你信吗?”
“啊呸!你快拉几把倒吧!我想吐!”
……
相邻城区,一个新小区内,洗完衣服的刘婉玲坐在电脑前,在酷猫音乐搜索框中打出一串英文:she'sgone。
很快跳出来二十多首同名的歌曲。
点开一首,听了一分钟,刘婉玲皱起眉头,不是这首。
下一首。
也不是。
下一首
……
一直到二十多首歌听完,都没能和脑海中的旋律对上号。
“怎么没有啊?”刘婉玲小声嘀咕。
想了想,她打开千度搜索引擎,将还能记住的几句歌词输了进去。
一堆垃圾信息跳了出来。
翻找了半天,找得头晕眼花,也没找到想要的答案。
刘婉玲哼唧一声仰头躺在椅子上,揉着酸疼的眼睛。
“为什么找不到呢?不应该啊?难不成,真是那孩子写的?”
忽然,嘴唇一凉,她睁眼一看,却是一个惨白的面孔,隐藏在长长的黑发当中。
“呀!”她惊叫一声,随即怒道:“肖雅!你晚上敷了面膜别乱跑行不行?会吓死人的!”
“哈哈哈!”一个穿着睡衣的女孩半张着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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