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这个行为就等于是认可汉密尔顿为朋友了。
楚辞如同被抢了饭碗的农民工,在旁边撇了撇嘴。
汉密尔顿没有吭声,似乎在思考着什么事情。
嘟嘟女再次问道:“老爷爷,您认识巨龙吗?”
“不认识。”汉密尔顿:“但是我屠过。”
众人:“。。。”
别人说这话,肯定是吹牛B,汉密尔顿说这话,一点都不违和,好像是这老头要是没屠过龙才不正常。
炎熵拍了拍胸脯,对嘟嘟女说道:“我和楚辞答应你了,等忙完了这阵我们就去抓几条巨龙研究研究,好不好。”
楚辞点了点头,算是附和。
巨龙再猛它也是生物,大陆史上也有巨龙被屠了过的记载,别人能屠,他和炎熵自然也能屠,屠龙再费劲,也总比去法克弥圣山抢面包车容易吧。
嘟嘟女喜笑颜开:“熵哥对我最好啦。”
奥尔丁顿一脸无语。
抓巨龙,还是几条,完了要研究研究。。。你们当巨龙是矮人呢说抓就抓,吹牛B也没这个吹法吧。
可转念一想,奥丁尔顿突然觉得对这群杀才来说,好像也不是太难的事。
对普通人来说,巨龙的确是天花板一样的存在了,可狼齿部落。。。好像还真的不用太当回事。
二十多个巨人,加上已经屠过龙甚至不止一次屠龙的汉密尔顿,再加上一个实力莫测的牧树人,如果真的碰到巨龙了。。。估计巨龙也得翻车。
不说别的,如果巨龙落地的话,二十多个巨人冲上去一顿老拳就够巨龙喝一壶的了。
巨龙也分三六九等,实力和年纪岁数都有关,不同谱系和阶位的巨龙实力也是千差万别,只要运气好不碰到硬茬子,抓几个巨龙似乎也不是太难的事。
奥尔丁顿心头火热了,一想到可以抓龙,他有点小激动。
纵观大陆史,别说屠龙的了,能够在亲眼瞅巨龙一眼然后活下来的都会被载入史册了。
不由得,奥尔丁顿看向了正在吹牛B要给巨龙大卸八块的楚辞,突然觉得狼齿部落很适合自己啊。
作为德鲁伊一族首位敢去人族地盘当卧底的滚刀肉,他就喜欢这种刺激的事。
楚辞和炎熵你一言我一语的正在吹牛B给嘟嘟女逗的咯咯娇笑时,大贝尔带着大酋长部落的信使特伦布苏来了。
走过来后,特伦布苏仰着头望向嘟嘟女,心里犯了嘀咕。
狼齿部落怎么连比蒙司柏德蜘蛛人一族都忽悠过来了?
其实这也不怪特伦布苏见识少,毕竟大陆上的物种太多,尤其是比蒙,很多比较稀少的种族大部分只是听说过没见过。
就和三寸丁似的,刚到部落的时候,卡麦还以为出现了个畸形同族,非说三寸丁是他们矮人一族失散千年的野矮人,气的三寸丁扔了卡麦一脸泥。
卡麦也是个大嘴巴,可哪嚷嚷三寸丁和他们一个祖先,是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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